近日,甘肃省兰州市纪委监委收到兰州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随即联合该纪检机构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就现有涉嫌职务犯罪证据充分沟通,为查清查实问题线索打好基础。
“此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同垂管单位纪检机构有过多次合作,与铁路系统、税务系统等纪检监察机构共同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兰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在积累经验的同时,也发现一些影响协作配合深度和广度的问题。
为有效解决协作配合中的突出问题,兰州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与16家垂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垂管系统省级以下纪检机构案件办理和措施使用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建立常态化联系协调、会商协商、信息沟通机制,从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措施使用、日常协作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引和规范,推动形成相互支撑、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在建立常态化联系协调机制方面,兰州市纪委监委将市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垂管单位纪检机构综合部门作为日常工作联系机构,分别指定具体联系人,负责线索移送、案件协调、措施使用、日常协作等事项,持续强化专项监督和案件查办联动,双方相互提供专业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推动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同时,通过联合开展业务能力培养、共享廉政教育资源等方式,推动条块贯通,协同发力。
“我们在明确案件管辖的基础上,对线索移送环节优化调整,由市纪委监委统筹调度,避免因垂管单位集中分布于某一县区而造成线索数量分配不均衡等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兰州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在联合办案实践中,“室组地”一体运行、高效配合,“室”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牵头抓总,“组”发挥领域专长和熟悉具体情况优势,“地”增强办案力量聚力攻坚,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畅通、衔接及时。
聚焦建立常态化会商协商机制,兰州市县纪委监委和垂管单位纪检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对方参加专题会议,相互了解工作情况,及时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双方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共同研究案件特点,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找准找实关键症结,推动堵塞制度漏洞,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此外,兰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垂管单位纪检机构落实重要文件相互抄送、重要会议邀请列席、重要案件常态会商等机制,推动经验互学、情况互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与垂管单位纪检机构共享“师资库”“课程库”“案例库”,拓展知识获取渠道,不断提升双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垂管单位纪检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工作联通、成果融通,攥指成拳凝聚监督合力。”兰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袁杰儒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