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八章47条,主要从处分决定的宣布与送达、受处分人职务待遇调整、考核、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及归档、回访教育、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进行全面规范。
坚持问题导向,该《办法》聚焦当前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措施,切实打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最后一公里”。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健全处分执行内容告知、处分执行情况回告、处分影响期满考核评价、处分执行台账、回访教育等制度体系;针对处分执行工作中相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职能职责不清、沟通不畅等问题,明确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针对台账不全、管理平台滞后问题,搭建处分执行数据平台,不断提高处分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着眼于推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办法》在全面梳理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制度和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党纪政务处分的通知、送达、宣布及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受处分人职务职级与薪酬待遇等调整落实、晋升限制及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等限制性规定的执行标准。
近年来,湖北省先后出台《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处分决定宣布、教育回访、受处分人考核评价使用等特色制度。此次出台的《办法》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固定、坚持下来,明确规定5类典型案件必须到单位现场宣布,并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政治生态,查找相关党组织(单位)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在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中强化执行内容的评查,发现处分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下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湖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又平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曹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