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四个方面作表率

来源: 长安瞭望           时间:2015-07-29 10:27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执行着和监督者,必须做到在四个方面作表率,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在坚定政治信念上作表率

    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担负着重大责任,面对着特殊斗争,经受着特殊考验。必须把坚定信念作为政治自觉,把对党忠诚作为政治品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做党的忠诚卫士。

    一要忠诚于党。“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生命线,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底线,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怎么样,千条万条,但归根到底要看这一条。古人讲,“天下至德,莫大于忠”,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要做到对党忠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坚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筑牢忠诚的理想信念基础; 在政治上坚定,始终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任何时候都保持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行动上坚决,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决不辜负党章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荣使命。

    二要坚定信仰。信仰关乎品行,关乎立场,也关乎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用“精神上的‘钙’”、“革命理想高于天”、“软骨病”、“金刚不坏之身”、“总开关”这样的词句,形象生动地阐述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社会上也出现了诸如反腐败反得人人自危、造成为官不为、影响经济发展,反腐败自曝家丑、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等杂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越是在紧要关头,越是在关键时刻,越要坚定信心决心。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不为杂音所扰,增强政治定力,踩着坚定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三要敢于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一个岗位,每一项任务,都给了我们责任与担当。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应该一步一个脚印,实实在在,做到尽职尽责而无怨无悔;既然从事了这份工作,就不要怕得罪人,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既然扛起了这付担子,就必须把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如果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庸庸碌碌、无所作为,遇事明哲保身,当太平官,就谈不上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我们要细细品味,牢记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主动担起自己的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管纪律的更要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根本要求。

    一要守住捍卫党纪的底线。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去年以来,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人被查处。就用实际行动证明,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和守卫者,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者是最根本的底线。要切实履职尽责,高悬永远出鞘的反腐利剑,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捍卫党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要守住依法办案的底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党内法规的要求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执纪者,不仅要知法懂法,更应带头遵法守法,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特别要注重程序合法,决不能先斩后奏,更不能搞倒逼和“反管理”,杜绝以组织名义代替法规程序的现象,减少办案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要严格办案措施使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要把维护党纪国法的要求贯穿其中,使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要守住纪律规矩的底线。党的纪律规矩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是完成党肩负重大责任的重要保证。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破坏党的规矩、无视党的纪律的现象非常严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无视党的规矩和纪律的现象带有一定普遍性,甚至成为“流行病”、“传染病”。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严肃的指出,我们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更加讲规矩、守纪律,如果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会更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有所戒、言有所戒、行有所戒,只有内心敬畏党纪、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才能把腰杆直起来,把纪律挺起来,把风气立起来,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三、在践行“三严三实”上作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三严三实”不仅是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要加强道德修养。德乃立身之本、为官之要,修身做人就要把立德、修德、德践摆在首要位置。现实当中,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失德现象严重,台上道貌岸然、台下乌烟瘴气,戴着假面具、成为“双面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党员干部必须懂得,当了官不等于品行过关,职务高不等于境界就高,一定要把立德、修德、践德作为终身课题。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要求就更高了,修身做人就是要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做社会的先进分子。应当像毛主席在《纪念白求恩》中提出的,要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应当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锻造过硬的思想品格,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格力量。

    二要坚守为官之道。干净,是为官做人的底线。干净,更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本,离开干净,就丧失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资格。我们的职责是党章赋予的,而有些人把它作为一种权力,“任性”使用,为个人所用,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所用。这是极端错误和危险的。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方能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牢牢守住底线,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克己奉公、勤政廉政,自重而慎微、自省而慎思、自警而慎权、自励而慎行;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厘清公私界限,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干干净净干事,实实在在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三要坚持实干立身。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如果脑子不装事、心里不想事、手里不干事,不犯事但也不顶事,这样的干部有什么价值?”这是《人民日报》近期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话。党员干部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骨干,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就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现在,随着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纪律约束不断加强,一些党员干部出现了“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倾向,这与党性党风的要求格格不入。还有一些人不愿付出艰苦的努力,总想一举成功、一夜成名,一镢头挖出一口井。这些都违背了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都是干事创业的大忌。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小压力和挑战,尤其需要有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的勇气,有锐意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那些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不廉的现象,对那些工作飘浮、弄虚作假、胡乱作为的问题,要敢于批评、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努力营造干事光荣、实干立身的良好氛围。

    四、在适应“新常态”上作表率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一系列的重大举措,向坏习惯开刀、对潜规则说不,作风建设清风劲吹,政治雾霾正在被驱散,一种新的局面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常态正在到来。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尽快适应这种“新常态”,带头树立良好形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要带头改进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吃点喝点抽点,不算什么,用不着小题大做,但实际上作风不正、行为上的不检点,发展下去则可能是严重的违纪腐败。当前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穿上隐身衣、进入青纱帐,我们必须保持高度冷静和清醒。俗话说,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也是党员干部用模范行动带出来的。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照照镜子、正正衣冠,做到在诱惑面前站得稳,小节面前不马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在作风建设上走在前面,为普通党员树标杆、作表率。

    二要带头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一个老话题。但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说,廉不廉,贪不贪,是一种考验,更是一种选择。当前,纪检监察干部越来越受到关注,被拉拢腐蚀甚至被“围猎”的风险也在增加。说实话,没有人生活在真空中,面对诱惑也有欲望的冲撞,也有心理的纠结。但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有稳定的收入,日子过得还不错,何必伸手要不该要的东西,开口讨不该有的利益,最后沦为阶下囚。老话说,良田万顷,日食三餐;大厦千间,夜眠八尺。说来说去,钱财总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是执纪者,一旦出问题影响很坏、危害很大。要让理智战胜贪欲,给欲望安上闸门、给行为划上边界。要守住底线、会算大账,千万别干得不偿失的事情,一定珍惜来之不易的事业和人生,始终坚守廉洁底线,保持清廉本色。

    三要带头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别人,首先要自身过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王岐山同志反复讲,我们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讲得都是“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的道理。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净化党风政风的神圣使命,在反腐败力度加大、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干部越来越受到关注,身处聚光灯、放大镜下,广大群众看着、其他干部盯着,容不得一丁点的“瑕疵”,必须时时处处严于自律、克己慎行。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及时调整,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努力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