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问责条例》研讨交流会。在听取部分室(厅)主任交流发言和抽查机关干部背诵《问责条例》内容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强调,学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不仅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当前,要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始终绷紧问责之弦,紧密结合实际,抓好实践运用,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带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学习运用。
9月21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问责条例》研讨交流会。(张钦堂 摄)
杨鑫指出,要抓学习,真正让《问责条例》刻印在心。以这次会议为起点,不断加大学习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真正做到熟记于心、自觉运用。继续把《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作为一项必修课、党性课,一项基础性、常态性工作,用滴水穿石的耐心抓学习,用雷厉风行的劲头抓贯彻,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条例》以及容错纠错、“四种形态”等内容结合起来、衔接起来,做到系统把握、融会贯通。要熟练掌握条例的指导思想、问责主体、问责对象、责任划分、问责情形、问责方式等重点内容,自觉做到学在要处、思在远处,践到实处、悟到深处,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问责条例》研讨交流会上讲话。(张钦堂 摄)
杨鑫强调,要抓问责,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要解决好“开头难”的问题,紧跟中央要求和步伐,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主动看齐、带头落实,压缩“适应期”,减少“空白区”,做到快学、快懂、快用,为基层做出示范。结合我市实际,把问责事项、方式、程序予以具体化,让各级便于操作、执行。特别是常态化梳理曝光几批发生在身边的问责典型,让各级照着学、跟着做,发挥好典型的教育、震慑和警示效果。要解决好“聚焦不够”的问题,聚焦问责对象,既包括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涵盖党的工作部门,并且突出领导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中之重;要聚焦问责重点,坚持权责对等,分别厘清党组织领导班子负有的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的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重要领导责任;要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六种情形,进行政治问责;真正做到聚焦靶心和重点,精准发力、有的放矢。要解决好“层层递减”的问题,把督导检查《问责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述职点评、巡视监督等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问责工作台账,实行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对全市问责工作进行梳理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问责工作深化落实。要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下级问责的同时,也要拿起“手电筒”照照自己,保证自己履行了责任。对不贯彻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对弄虚作假搞表面文章的,必须严肃问责,以强化问责推动《问责条例》的落实。同时,还要把握好政策界限,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标准,对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要主动容错、大胆容错、及时容错,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杨鑫强调,要抓尽责,带头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既是问责主体,又是被问责的对象。要带头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问责别人的同时,首先保证自己不被问责。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举措跟上中央步伐,确保中央反腐倡廉部署在西安得到全面贯彻、有效落实。切实担当起带队伍的职责。面对严峻复杂的工作任务,我们这支队伍顶住了压力、经受住了考验,组织和干部群众是充分认可的。同时,也要看到个别同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掉了队、打了败仗,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尚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