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在2004年《条例》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修订完善的,是一部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4年《条例》分别用8个条文对应党章第四条规定的8个方面权利,修订《条例》时对这一体例进行了修改,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细化为13个条文,分列13项权利,并逐一作了界定。各项权利内容仍然与党章第四条第一款各项规定相对应,权利的先后顺序也与党章保持完全一致。具体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