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主播:安璐
陈云家风:三不准
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好家风篇目是《陈云家风:三不准》,选自《历代家规家训家书选编》,此书由西安市纪委宣传部指导西安文理学院编印。
作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陈云的品格风范在党内有口皆碑,而他对家人、子女的严格要求,更令人肃然起敬。
陈云与妻子于若木有子女有五个,即大女儿陈伟力、大儿子陈元、二女儿陈伟华、三女儿陈伟兰、小儿子陈方。
陈云对儿女的教导宽严相济。在公私分明这一点上,他的标准十分严苛:要求家里所有的人都不折不扣地做到,绝对不能打擦边球。
陈云给孩子们立下了三条规矩,即“三不准”:“不准搭乘他的公务车;不准翻看、接触他看的文件;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
1949年陈云一家从东北进京,一直住在北长街的一个院子里,直到1978年才搬进中南海。院子里有间屋子是陈云在家批阅文件、思考问题的地方。对孩子来说,陈云工作的时候,就如同“军事禁地”。
为方便陈云工作,国家给陈云配备了一辆红旗牌轿车。陈云明确对家人说:“红旗牌轿车是国家配给我的公务车,家中任何人不能乘用”。虽然妻子于若木上班的路线是和他同一个方向的,但于若木从来没有搭过一次“顺风车”。于若木总是骑着那辆天津自行车厂生产的“红旗”牌自行车上下班,她曾对孩子们开玩笑说:“瞧,我和你爸的车一样,都是红旗牌的。”现在,这辆“红旗”牌自行车已锈迹斑斑,安静地停在上海的陈云纪念馆里。陈云严格要求家属,不搞特殊化的精神,触动并影响着后人。
上个世纪50年代和70年代的一段时期,陈云身体患病休养和下放,于若木和大女儿陈伟力就请假照料。但陈云却坚持要她们将这段时间的工资悉数退回单位,于若木和陈伟力都退回了各自的工资。陈云的理由很简单:“领工资就要给单位做事,你们在照顾我没有上班,就不可以心安理得地拿工资,占公家的便宜。”
公私分明,这就是陈云的品格。他不但对家人严格要求,而且自己也坚持“不收礼、不吃请;不居功,不自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有一次,江苏青浦的家乡人送来一套精美的文房四宝,请陈云为正在审批等待开业的一家公司题词。陈云当面拒绝了:这个词不能题,一题词,等于强迫主管部门批准了。陈云不但退回了文房四宝,还嘱咐秘书向上海市委通报此事。
陈云家里有台老式的录音机,工作人员觉得实在太陈旧了,便拿了一台新录音机给他用。陈云问新录音机从哪儿来的?工作人员回答:是机关的,您先用着。父亲坚决不肯,当即让工作人员将新录音机拿回去。后来大儿子陈元参加工作后,用自己的工资给父亲买了台录音机。这回,他二话不说,乐呵呵地收下了。
陈云身边的警卫员要返乡工作,临别时他赠言说:无论去哪里工作,都要记住一条,公家的钱一分都不能动。国家今天不查,明天不查,早晚都要查的。这句话让陈方听到了,陈方感到特别震撼,一直铭记在心。
有一次陈云的小儿子陈方这样说道:“我现在常常会看他的书,选集和回忆录都在看,琢磨他解决问题的方法,揣摩他那时说话的心境……越看越着迷,越看越佩服他老人家。”
“在我心目中,父亲身上的闪光点,这辈子也学不完。他离开我越久,我反而觉得离他越近。”
(选自《文史博览》2017年第10期,陈方、任春文)
安璐,西安国际港务区党工委宣传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