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时间:2015-04-29 09:32
    日前,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这8起问题分别是:

  陕西省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董军等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董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西安市副市长张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何剑文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市忠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谷兴华大办丧事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副区长赵海宏等人以考察为名外出旅游,赵海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栓记、区政协副主席刘军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7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区委书记魏培仕、区纪委书记刘芳被诫勉谈话。

  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黄强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

  南航股份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纤等人公款打高尔夫球,刘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方副总经理张众和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林庆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组织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司副总经理陈斌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东风汽车公司党委给予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蔡玮党内警告处分。

  浙江省常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吴丹(其时被抽调参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专案工作)违规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衢州市纪委给予常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青平党内警告处分,常山县监察局给予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陈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龚志光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就将失信于民,必须清醒认识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改进作风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五一”、端午将至,要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抓早抓小。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