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增强纪律威慑力,进一步促进“两个责任”落实,现将区纪委近期查处的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相桥街道宽容村副主任付改过侵吞群众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付改过在协助相桥街办办理宽容村2014年、2015年危房改造申报及资金发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截留15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其中每户0.6万元。付改过分得0.65万元。2017年9月7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付改过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相桥街道姚家村党支部书记仵宏庆、原党支部书记王保全、两委会委员、村报账员常建民侵吞群众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仵宏庆、王保全、常建民利用协助相桥街办办理姚家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仵教过等10户群众申请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中部分群众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仵宏庆、王保全、常建民等通过出具假证明、伪造公示照片等通过上级审核验收。随后,仵宏庆先后向其中9户群众索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7.1万元。仵宏庆分得6.1万元,王保全分得0.6万元,常建民分得0.4万元。2017年9月7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仵宏庆、王保全、常建民开除党籍处分;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2起典型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当前正值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关键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村社,责任压实到基层,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推动追赶超越的高度认识“微腐败”的严重危害,聚焦精准扶贫脱贫、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违纪问题,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明纪、以案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