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西安市纪委           时间:2017-09-07 17:22
    今年以来,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周至县终南镇杨家大墙村村委会原主任杨坐船伙同他人骗取危房补助款问题。2013年,村民杨武杰找到时任村主任杨坐船申报危房改造项目,杨坐船明知杨武杰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仍同意将其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并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开具危房证明和收入证明,骗取危房补助款1.39万元。案发后,杨武杰将涉案款退还。杨坐船、杨武杰2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长安区大兆街道甘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日昌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2004年至2015年,王日昌在担任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耕地分解到个人名下,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共计45007.16元,其中9186.06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其余35821.1元存放在自己和他人名下。王日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蓝田县三里镇苏王坡村党支部书记陈社民对扶贫互助资金监管不严问题。2013年9月,蓝田县扶贫办拨付该村扶贫互助资金40万元。陈社民作为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未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致使专项资金中的20.3万元被会计刘斌锋挪用。陈社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斌锋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临潼区小金街道欠弯村村委会主任韩汉民侵占村民移民搬迁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底,在实施移民搬迁和灾后重建过程中,韩汉民承包该村一村民房屋建设,商定价格36000元。房屋建设中,该村民支付韩汉民8000元;房屋建好后,韩汉民先后3次从该村民的直补卡中取走30000元,实际取得建房款38000元。在最后一次取款时,韩汉民实际从卡中取走6000元,却告诉该村民取了4000元,将2000元占为己有。韩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夯实责任,强力推进、精准发力,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要求,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