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城区城市管理局长乐西路街道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赵红亮,2017年7月,在对兴业路餐饮店进行集中整治期间,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恶劣,将一餐饮店桌子掀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新城区城市管理局西一路街道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陈新有,2017年8月,在执法工作期间利用职权,拿走商户水果未付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