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廉洁纪律。现将区纪委监察局今年以来查处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1、西安市第四十中学原校长兼党支部书记李宏违规私设并使用小金库问题。2009年6月至2013年10月期间,李宏擅自将收取的学校办公室、门面房及操场仓库的出租费用、停车费共计1,364,273元纳入小金库资金保管。2009年至2014年期间,李宏在未召开班子会或其他会议研究的情况下,违规将482,020元小金库资金以奖金名义发放给教职工。2017年7月10日被开除党籍。
2、新城区房产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常醒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在2016年期间,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房产建设总公司违规给部分职工发放补贴38400元、发放过节费23000元。 2017年8月31日常醒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苑斗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总公司党支部书记王学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传达,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重申纪律规定,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各项廉洁规定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