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月5日,桃园路街道办事处大土门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副站长周凯向百姓厨房桃园路店总经理熊某收取垃圾处置费1万元,开局了收款收据,但未及时将钱款上交至桃园路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垃圾处置费收缴办公室,而是以个人名义借给朋友。街道纪工委初核期间,周凯筹集1万元向街道上交,并向百姓厨房桃园路店出具了正式票据。莲湖区纪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周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7年4月10日,红庙坡执法中队执法队员未按程序对自强西路商户王娟瑛进行罚款,在缴纳现金后一直未开具任何收费凭据有关问题。莲湖区纪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一分队队长贺航因负有管理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