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临潼区           时间:2017-09-30 15:38

  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为了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区纪委决定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临潼区马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二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421日至424日,赵二增在为其母举行悼念仪式期间,违规收取10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600元。赵二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2.临潼区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畅军民等3人违规旅游问题。20161026日至1029日,畅军民同该站副站长朱军、邢九蓉等人,在参加武汉“2016年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期间,借机赴黄鹤楼景区旅游,且每人400元费用由临潼区农机互助保险协会承担。畅军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军、邢九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3.临潼区雨金初中原督导员赵振文违规为其子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76日,赵振文违规为其子操办乔迁宴,共设宴席6桌。赵振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正值国庆、中秋佳节来临之际,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力度,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节日病”;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知止、不收手、明知故犯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于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守住廉洁自律底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