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雁塔区纪委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雁塔区丈八街道南窑头村党支部书记杨新建、村委会主任王少武,于2013年5月18日,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全村53名党员公款旅游,并审批签字报销了学习考察费用共计42576元,2017年5月,杨新建、王少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雁塔区等驾坡街道月登阁村党支部书记张满生、党支部原书记张德本,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组织旅游和接受开发企业安排的旅游;存在挥霍浪费公共资产;存在违规乱发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2月,张德本、张满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雁塔区丈八街道陈林村党员许新有、杨长喜,2016年10月,在陈林村启动城改拆迁期间,为套取拆迁补偿款,分别私自在西户路上突击修建密集路灯30根和120根,2017年6月,许新有、杨长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雁塔区鱼化寨街道石桥欣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赵军正,私自将由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的两间集体商铺交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2017年4月,赵军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翟家堡村时任副村长翟鸿昌、党员翟金河,捏造虚假信息,违规为他人出具村民宅基地权属鉴定证明书,2017年8月,翟鸿昌、翟金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力度,把管党治党的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加大“微腐败”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