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推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现就近期查处的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何寨街道宋家村村委会主任宋钢宪、村委会委员(副主任)常轩、中东组组长宋冰毅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问题。2010年6月,宋钢宪、宋冰毅、常轩三人在处置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临潼段征地拆迁工作中,非法将剩余安置用地卖给该村16户群众作为宅基地,并收取每户2万元长期租赁费用。宋钢宪、宋冰毅、常轩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通报看,基层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干部仍然顶风违纪,全区各单位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认真总结,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充分认识基层“微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厉惩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以及群众长期、反复举报而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坚决采取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