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城区自强路街道栖风社区工作人员张利霞、原栖风社区副主任管莉,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间,履职不到位,未按照要求落实低保动态管理签到制度,导致部分低保户连续一年以上没有签到,监督管理缺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两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城区自强路街道建强社区副主任田国庆,对负责的低保工作履职不到位,未建立规范的低保人员签到制度,导致该社区2017年1月至7月,存在多名低保户连续不签到问题,监督管理缺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田国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