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县纪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蓝田县蓝桥镇柳坪村护林员李志星违反工作纪律,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宣传不深入,巡查不细致。2018年5月14日,李志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普化镇治污减霾办公室干部马晨昭对治污减霾工作巡查不到位,对治污减霾问题督促不及时,对治污减霾问题整改不得力。2018年4月2日,马晨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蓝田县蓝关街道办小沙河大寨村段三级河长张志宽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媒体曝光。2018年5月21日,张志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蓝田县蓝关街道治污减霾办公室网格员岳强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被媒体曝光。2018年5月21日,岳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蓝田县三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范鹏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失职失责,导致辖区内多次发生滥采乱挖砂石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2018年4月2日,范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