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强化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冯新柱案专题警示教育,提高全市党员干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自觉性,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新城区工商联综合科原科长魏亚荣违规管理扶贫捐助款问题。2017年6月至9月,该科在组织企业向蓝田县革命老区脱贫捐款中,经魏亚荣同意,工作人员周东利违反规定用收款收据向捐赠企业出具捐款票据,并将扶贫捐助资金存入周东利个人账户共计7.7万元。2018年5月,魏亚荣、周东利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2.临潼区仁宗街道官沟村党支部书记蔡排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7年7月,蔡排把关不严,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规定的村民李某申报了危房改造手续,致使李某领到危房改造资金3.12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蔡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派驻长安区鸣犊街道师三村第一书记刘悦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6月,刘悦利用职务便利,将扶贫专项基金中10万元借给同学杨某使用了5个多月。2018年2月,刘悦又从该基金中提现7万元,挪用1个多月,缴纳其购房首付款。2018年5月,刘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蓝田县华胥镇寇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端利贪污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7年该村危房改造时,张端利将3户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7万元自行保管使用,实际支付工队施工费、建筑材料费等共10万余元后,虚开收款收据将剩余的6万余元据为己有。2018年4月,张端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周至县尚村镇张屯村村委会副主任张专楼违规收取申办低保手续费问题。2017年5月,张专楼在低保申报过程中,私自收取19户低保户每户150元手续费,共计2850元,计入村账,并用于村务日常开支,共计开销2000元。2018年5月,张专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退回。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及脱贫攻坚相关责任部门要从以上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具体任务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深化警示教育成效,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保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要在“以案促改”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学促改、以改促建,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加大直查直办、领办督办重点线索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为全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