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继续聚焦重点领域,狠抓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再一次释放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决心,现通报如下:
1.2013至2014年,西安市鄠邑区蒋村镇桑堡村村委会主任王惠英,在公款中报销烟酒1137元。2018年5月11日,鄠邑区纪委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2.2013年6月,西安市鄠邑区庞光镇孙姑村党员高景利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建设面积296.96平方米三间一层平房。2018年5月2日,鄠邑区纪委对高景利进行了批评教育。
3.2018年4月5日,西安公安鄠邑分局秦渡派出所民警胡旭海在值班期间接到群众报警未出警。2018年4月21日,区纪委派驻公安纪检组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4.2018年4月18日,西安公安鄠邑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张瑞祥在值班期间,接警出警不规范。2018年4月21日,区纪委派驻公安纪检组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5.2018年4月18日,西安公安鄠邑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张治发在值班期间,接警出警不规范。2018年4月21日,区纪委派驻公安纪检组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
6.2018年3月22日、3月25日,《西安晚报》曝光鄠邑区草堂镇西太路北侧及大良村存在建筑垃圾、渣土裸露,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5月10日,鄠邑区纪委对草堂镇政府相关责任人程增文、贠继斌、王少刚、赵元贤、卓君、余亚俊、宋荣辉7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7.2018年3月22日至3月25日,《西安晚报》曝光鄠邑区草堂镇宋东村存在建筑垃圾、渣士裸露,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5月10日,鄠邑区纪委对宋东村村委会主任陈富社进行了批评教育。
8.2018年3月,《西安晚报》曝光了鄠邑区草堂镇宋中村存在建筑垃圾、渣土裸露,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5月10日,鄠邑区纪委对宋中村村委会主任刘潮峰进行了批评教育。
9.2018年3月,《西安晚报》曝光鄠邑区草堂镇大良村附近存在建筑垃圾、渣土裸露,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5月10日,鄠邑区纪委对鄠邑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姚海军进行了批评教育。
10.2011年,鄠邑区涝店镇永安村村民赵守斌,违规套取了农村危房补助款。原户县住建局党委书记阮小双监管不力。2018年5月17日,鄠邑区纪委对阮小双进行了提醒谈话。
11.2017年,西安市鄠邑区庞光镇新寨村三组、四组预收群众上交的宅基地款,每户3万元,3户共计9万元。2018年4月28日,鄠邑区庞光镇纪委对新寨村党支部书记尚武奎进行了批评教育;对村委会主任崔育生、三组组长杨朝晖、四组组长弋占元进行了提醒谈话。
12.2010年3月10日,鄠邑区祖庵镇东街村一组组长王从运,收取移民户2户6人办理户籍费用共计六万元。2018年3月7日,鄠邑区祖庵镇纪委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13.2018年4月26日,公安鄠邑分局民警工作不在状态,行政慢作为影响群众办事效率。2018年4月26日,公安鄠邑分局纪检组对车辆管理所所长杨希彬进行了提醒谈话。
14.2018年3月16日,西安市电视合《党风政风热线》栏目曝光庞光镇王寨村渣土堆未及时覆盖有关问题。2018年5月10日,庞光镇纪委给予铁腕治霾四级网格长——王寨村村委会主任杨书伟提醒谈话处理。
15.2007年至今,玉蝉镇胡家庄村党员王晋,在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证和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设诊所非法行医。2018年5月11日,鄠邑区纪委给子王晋开除党籍处分。
16.2018年4月27日,鄠邑区电厂小学教师穆璟璟在校外办托管班且进行有偿辅导作业。2018年5月14日,鄠邑区教育局党委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内职务晋升资格。
17.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8日,鄠邑区北关初中教师姚亚香,在家中举办托管班有偿为学生辅导作业。2018年5月14日,鄠邑区教育局党委给予其警告处分,并要求退回违规所得。
18.2018年3月27日,甘河镇尹村党员杨克俭与其耕地相邻的李某发生口角,将李某的100余株树苗拔掉。2018年5月4日,鄠邑区甘河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9.2014年5月,甘亭镇六老庵村柳引良虚报冒领危房补助款14500元。2018年5月18日,鄠邑区纪委对审查把关不严的甘亭镇城建办干部王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2018年3月28日,石井镇石东村党员戈帅、葛展良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现场,和村民发生冲突,动手打人,严重扰乱了换届秩序。2018年5月7日,石井镇党委给予戈帅、葛展良党内警告处分。
21.2018年4月16日,西安市鄠邑区五竹镇野口村党支部书记袁光移,因未能在村换届选举中连任党支部书记,拒不执行党委决定,并在微信群发布实名联名举报信。2018年4月18日,五竹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2012年9月,鄠邑区蒋村镇念庄村支部委员史飞驰为了承揽工程,多次向时任景区管理局教场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某赠送礼品、购物卡。2018年5月15日,将村镇党委给予史飞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16日期间,惠安小学教师史妮平在余下镇优可托管有偿为学生辅导作业。2018年4月28日,鄠邑区教育局党委给予史妮平行政警告处分。
24.2017年6月和2018年3月5日至16日期间,鄠邑区惠安小学教师王毅,在托管机构有偿为学生辅导作业。2018年4月28日,鄠邑区教育局党委给予王毅行政警告处分。
25.2007年11月以来,惠安小学临聘教师王秋蝉,在自己租住的家中办托管班,有偿给学生辅导作业。2018年4月28日,鄠邑区教育局党委责令惠安小学对王秋蝉予以解聘。
26.2018年4月13日,鄠邑区涝店镇礼贤村支部党员王俊武,在进行党支鄠换届选举时,将选票拿走拒不归还,影响换届秩序。2018年5月14日,鄠邑区涝店镇党委给予王俊武党内警告处分。
27.2017年,鄠邑区秦渡中心学校干部张安旗违规享受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待遇。2018年5月7日,鄠邑区教育局党委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8.2018年3月23日晚,鄠邑区渭丰镇渭南村村委会主任闫旭波,在户县人民医院因争执将医院收费室的门用脚踩坏,造成医院秩序混乱。2018年5月14日,鄠邑区渭丰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9.2011年,鄠邑区涝店镇永安村村民赵守斌,违规套取农村危房补助款,原鄠邑区涝店镇党政办主任霍向辉监管不力。2018年5月17日,鄠邑区纪委对霍向辉进行了提醒谈话。
30.2014年5月,甘亭镇六老庵村柳引良虚报冒领危房补助款14500元。甘亭镇分管城建工作领导仝新元、甘亭镇城建办主任李培军未认真审查、把关。2018年5月18日,鄠邑区纪委分别给予仝新元、李培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