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田县焦岱镇小洋峪村原党支部书记肖生者失职失责问题。肖生者在担任焦岱镇小洋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失职失责,对蓝洋生态园项目违规建设未能及时制止并上报,造成该项目在秦岭北麓禁止开发区内违规建设,破坏了生态环境,对此负有监管责任。肖生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蓝关街道办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李希失职失责问题。李希在担任蓝关街道办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失职失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要求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导致辖区秦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造成了不良影响。李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