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7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强晓安 副市长
副组长:杨国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松林 市环保局局长
张民伟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陈永利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李 宁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 平 市工信委副主任
钱百运 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王 琦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栓柱 市国土局副巡视员
张炳淳 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省安 市建委副主任
耿 涛 市市政局副局长
李成刚 市城管局副局长
薛建华 市房管局副局长
强院省 市交通局副局长
安建勇 市商务局副巡视员
王立安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 俊 市水务局副局长
周新民 市农林委总农艺师
刘志华 市国税局总审计师
刘广生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李 有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毅宏 市质监局副局长
周文汉 西安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孔建辉 西安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陈松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在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领导小组部署及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