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 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

来源: 未央区纪委           时间:2018-10-12 09:45

  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今年2月,未央区监察委员会完成人员转隶和机构组建,全面行使监察职能。为解决街道一级监察监督问题,打通监察全覆盖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未央区积极探索将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构建监察全覆盖监督网,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在市纪委的指导要求下,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未央区开展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抓住机构组建、干部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迅速推进。试点工作自20188月下旬开始至20193月底结束,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全面试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920日,未央区召开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仅用一个多星期,完成干部任用、机构组建。928日,未央区举行了派出街道监察组成立大会,10个派出街道监察组正式履职,工作进入全面试点阶段。 

  把握未央实际,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试点工作坚持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围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这个核心,抓住监察全覆盖这个目标,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稳步推进;二是确保职责明确。试点严格按照《监察法》和中央、省、市纪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赋予派出监察组七项职权,对派出监察组监督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措施、作出政务处分等职责进行明确,真正实现“看得见、管得着”;三是确保大胆授权与审慎用权相统一。试点中,既充分赋予派出监察组监察职权,又从严规范监察权行使。对调查措施,派出监察组可以行使谈话、询问、调取、查询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调查措施。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措施的,须报区监委审批,由区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 

  深入推进试点,提升监察效果。未央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的成立,将监察监督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不仅完成形式上的监督监察全覆盖,而且监察调查措施的充分使用,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合并实施,还在监察效果上初步显现制度优势。 

  下一步,未央区将进一步探索有效工作途径,加强对派出监察组的统一管理,研究制定配套制度,明确派出监察组的职责权限、工作要求、内容程序、考核激励等内容,为监察组履职提供制度保证,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