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全面推行村(社区)监察员工作

来源: 蓝田县纪委           时间:2018-10-26 10:10

  继向19个镇街派出监察组后,日前,蓝田县纪委监委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主动作为,率先在全县推行村(社区)监察员工作。 

  明确目标,先行先试。推动监督全覆盖、无死角,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围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监督迈上一个新台阶;坚持问题导向,盯紧基层监督不便、不严、不全等问题,改进工作方式、转变监督形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解决好基层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明确内容,有的放矢。明确村(社区)监察员原则上由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在每个村(社区)设立一名监察员,在村(社区)办公,专门负责各村(社区)的纪检监察工作。明确监察员七项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村(社区)监察员由镇街党委任命,对镇街党委负责,受镇街党委领导,要通过年底述职等形式向镇街党委汇报工作。 

  建立机制,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报告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工作巡查制度》《培训学习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等6项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工作、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