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莲湖区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对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部署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工作标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信息采集各项工作任务。
精心组织,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高起点谋划。成立莲湖区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强化对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莲湖区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保密安全意识强、熟悉部门人员情况、熟练运用信息化办公软件的4名人员组成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明确任务分工,保证全区信息采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5次对全区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不走偏、不走样,扎实推进。
高效指导,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高标准要求。召开全区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动员部署会暨操作培训会,要求全区69家单位参会,现场同步操作教学、工作标准讲解、问题答疑、建立涵盖69家单位的微信工作群。印发《莲湖区纪检监察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累计工作答疑416次,进行重要工作提醒7次,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严格督导,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高质量推进。制定《莲湖区监督对象信息采集责任书》,组织17家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与其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息审核员进行签订,进一步强化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严肃性,让落实信息采集工作,成为全区监督对象学习党务知识、熟悉监督要求和培养纪律意识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等部门对接,精准建立采集台账,对照系统管理员采集端的线上实时数字,每两天对数据录入缓慢等单位采取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提醒督促,确保单位不漏人。采取“层层把关,逐级审核”的方式,监察对象本人亲自录入信息,各单位信息审核员负责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比对,再报送至各归口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二审,最后由区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线上整合问题反馈单及时反馈给各单位审核员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进行二次复核,确保信息不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