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并就下阶段纪检监察组加强纪法学习、强化执纪审查、做好日常监督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实施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将监察法规定的原则内容具体化,将各项监察制度集成化,将实践经验法规化,是完善中国特色监察体制的重要举措,是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大成果。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理论武装,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加强纪法知识体系的学习融汇和贯通,把《实施条例》贯彻好、实施好,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要提高法治思维,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切实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干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增强自律意识,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确保监察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实施条例》的内在逻辑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实施条例》出台的目的、背景、原则、要求,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结合实际学,学懂弄通监察的职责、对象、权限和程序,在“真知”上下功夫,在“笃行”上见成效。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表示,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根本遵循,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新时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