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今年以来,鄠邑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日常工作,强化督导督办措施,信访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
夯实基础抓规范。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建立修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相关制度12项,对受理、登记、录入、拟办、转办、督办、结果反馈等各环节精细化管控,严把程序关、审核关、报结关。强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做到细化录入、定期自查、规范整改,进一步提高平台在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日常应用。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实名检举控告办结后及时反馈结果,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2件2人。
定期研判勤指导。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牵头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和案件推进会13次,组织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纪检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负责同志对信访件进行梳理,疑难复杂问题集中研判,制定核查方案,推动责任落实、问题解决、工作提升。对重点领域案件发挥“室组地”协作区办案优势,成立专案组,确保调查处理到位,答复反馈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风险隐患防控到位。
强化督办提质效。建立督办台账,落实“日更新+周报告+四级对账”工作模式,与分管常委、协作区、承办部门对账19次,与上级信访举报部门对账6次,制度化常态化全程跟踪督办。严把案件办理质效,每一件信访件均落实委领导牵头包抓,动态掌握情况。对超期未办结件、重复举报件通过印发工作提醒函、约谈责任人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办工作,提高时效性和精准度,强化重复举报治理,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张月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