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陵区纪委监委通过创新机制、规范流程、夯实责任,紧盯信访举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出台“两办法”,夯实信访举报工作根基。始终坚持政治站位,将信访举报工作同省市纪委监委开展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信访举报件化解工作结合起来,制定下发《高陵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检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试行)》《高陵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周督促、月通报、季问责”的检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机关、派驻、镇街等有序衔接,加强与各室、组、纪工委的沟通联动,进一步夯实信访举报工作根基。
实行“四包案”,化解信访举报工作难题。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信访举报化解工作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区纪委班子成员、街道纪工委书记每人包3-5件信访件,实行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包抓领导要掌握情况、思想教育、矛盾化解、息诉停访;对案件办理进展实施过问、部署和参与,确保人员、物资、经费三到位;各办案人员对疑难问题要上门说法、上门答疑、上门解答,面对面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确保案结事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信访举报群众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同时对违纪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实行“督办制”,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针对未办结纪外件多、巡视件急的特点,采取发函、听汇报、审案卷、检查督促等方式进行督办。对月排名后三名的,由联系分管常委对科室、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责令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作出检查;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的,区纪委监委将启动问责。今年以来,共办结信访件319件,分别向委班子成员、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下发提醒函、催办函5次,下发专题通报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