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纪委监委通过念好宽、深、快、严、稳“五字诀”,着力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量,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去年以来,共接收信访举报1203件次,受理信访举报473件次,立案1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人次,第一种形态处置184人次,移送检察机关8人。
受理渠道突出“宽”。以《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重点,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举报箱、信访公示牌、宣传板、户外橱窗等方式宣传纪检监察举报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开展宣传,引导党员、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在机关和街道建设来访接待室10个,推行街道“早安询访”制度,发挥社区纪检监督员“探头”作用,主动下访收集线索,面对面、用心用情倾听群众呼声。去年以来,累计接访524次694人,收到来信405件,处置电话4337个,处理网络举报726件。
分析研判突出“深”。探索建立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研判工作机制,组建研判小组,将业务范围内信访件列为研判重点,定期集体研究会商信访举报中的疑难复杂事项,分析问题可查性,提出具体拟办意见。机制建立以来,研判信访举报材料1508份,受理检举控告899件,甄别业务范围外和无实质内容件730件,分析信访举报形势8次,向问题反映集中单位反馈情况4次。
办理速度突出“快”。围绕初步筛选、集体研判、呈报审批、分流处置等环节,修订、完善、重申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信访举报处置工作规范有序、顺畅高效。建立信访举报件快查快结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压缩办理时限,提速核查、提速督办、提速上会,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的效率。加强信访举报台账管理,严格对账制度,全程跟踪管理,信访举报件原则上2日内必须完成登记呈批。2个月内完成办理,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督导检查突出“严”。坚持把中省市巡视组转送件、上级交办要结果件等作为督查重点,建台帐、强措施、严督办。采取首接提醒、到期预告、发函催办、实地督办、会议约谈、定期通报等方式,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实行委班子成员包抓制度,对办理缓慢、未办结件较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案件办理。去年以来,开展集中约谈4次、通报批评5次,中省市转送件398件、中央巡视组转送件2件、市纪委监委交办件1件,均按时限要求办结。
平台建设突出“稳”。坚持把稳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与应用作为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量的重要契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积极协调保密、信息、财政等部门,确保平台建设顺利推进。目前,委机关和派驻(出)机构35个点位平台均建设调试到位。在区纪委派出解放门街道纪工委开展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运行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待成熟后在全区稳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