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你反映的关于出租处相关问题的举报信我们已经收到……”这是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办理信访举报工作时的第一道程序—与实名举报的群众核实举报信的相关信息及内容。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办理之前先了解、办理过程多沟通、办理结果必答复等方法,将群众理解不理解、问题解决没解决、结果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信访举报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复访、越级访比例比去年同期下降63%,为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办理之前先了解。在收到举报信后根据信件反映内容先行与举报人联系,确认举报人信息,完善举报内容,了解背景情况等为后期研判打下基础;对于匿名举报则通过被举报人平时工作情况、群众反响、单位反馈等综合汇总为进一步研判提供依据。同时,对业务范围内外交织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督促促使问题解决;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向信访举报人讲清楚、说明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办理过程多沟通。疫情期间,针对出租处要求出租车司机必须使用出租处推广的智慧码进行扫码支付,而不用市上统一推行的二维码等相关问题。调查人员通过亲自体验乘坐与司机师傅交谈了解情况,到出租处询问相关问题,了解问题症结,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出租车司机反映的问题,打消疫情期间群众乘坐出租车的疑虑,同时也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事实证明,在办信过程中,充分地与举报人、被举报人或单位进行了解沟通,可以使高质量的办信事半功倍。同时,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力度,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办理结果必答复。自中央纪委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从完善制度规程入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细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推动全市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