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畅通疫情防控举报渠道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来源: 碑林区纪委           时间:2020-04-17 15:40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全力助推碑林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受理办理工作,碑林区纪委监委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

及时公布市区举报电话。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方便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碑林区纪委监委于1月29日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受理举报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明确受理范围,畅通电话、网络等快速便捷的举报渠道,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受理。

建立快速办理处置机制。对收到的疫情防控方面的举报问题,特事特办,建立快速流转处置机制。对收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电话举报,信访室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直接通知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限时办结,同时按流程完成审批程序。对收到咨询投诉类等问题,迅速联系区纪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办公室移送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处置。

热情耐心妥善处置群众来电。区纪委信访室安排全员上岗,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并做好记录。对群众反映的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问题,也耐心倾听群众心声,对因疫情引起的心理焦虑恐慌进行开导疏解,并告知其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热线电话或联系相关单位积极协调推动问题解决。

加强监督检查。对市区纪委收到的电话举报,按要求及时分办区纪委各监督检查组,对照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实地逐一开展核查和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加强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对接,对反映属实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街道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

注重统计汇总和分析。对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建立专项台账,详细登记来电反映的问题、类别和处置结果等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统计、综合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合力推进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自公布举报电话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共收到群众来电反映举报110件,涉及违纪问题6件,疫情防控76件,复工复产28件,均已按程序办结。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群众关切、压实监督责任,持续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复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优先办理、优先处置,不断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