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市外出时,在按照规定向党工委管委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后,要同时向经开区纪工委进行报备,接受抽查核实和监督。
这是经开区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和报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党工委、管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基础上,进一步严明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纪律,强化纪律观念,切实做好外出请假报备工作,推进讲规矩、守纪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的又一项具体措施。
按照纪工委新规定,管委会各局(室、中心)中层副职(含助理)以上领导干部,各直属国有公司、直属公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时,在按照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后,必须及时向纪工委纪检监察室提供经审批通过党工委、管委会请假审批单复印件进行报备,并在离市外出结束后及时进行销假。
在经开区纪工委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纪律的通知》指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度,也是执行组织纪律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和相关规定,为全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请假报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未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制度的,要及时核实,并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纪工委将对请假报备手续进行抽查核实,对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擅自外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进行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