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五个重要专项工作”要求,新城区纪委早谋划、早安排、早着手,制定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从划清纪律“红线”,夯实主体责任,严肃监督执纪三个方面,狠刹节日不正之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通知》开列了严禁违规发放补贴奖金、严禁公款送礼宴请、严禁用公款旅游消费、严禁转嫁报销个人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九个严禁”负面清单,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思想防线,恪守纪律底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预防在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要求各单位通过集中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节日前后工作纪律、值班制度、执法执勤车辆管理,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切实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
同时,区纪委按照省市纪委“五个重要专项工作”要求,紧盯“两节”重点时期,组成4个检查组,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队,分重点、分层次持续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专项治理,在前期集中治理区属国有企业、教育和卫生系统的基础上,对部分区政府行政和事业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信号,深挖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