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来临之际,蓝田县纪委通过发通知、出禁令、明要求、传信号、强督导、严执纪,给全县党员干部打“预防针”、敲“警示钟”、拉“警戒线”。
安排部署,明确要求。下发《关于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明确值班安排和纪律要求;提醒全县党员干部节日不是突破底线的借口,人情不是违反纪律的理由;明确哪些礼不能碰,哪些饭不该吃,哪些事不能做,哪些地不能去,必须心中有数、令行禁止,远离“四风”侵袭,绷紧纪律之弦,接受各方监督,坚决向“节日腐败”说不,让清风明月相伴,让节日味道更纯。
通报曝光,警钟长鸣。节前,蓝田县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市县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开曝光;县纪委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用严肃查处体现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用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明确内容,严督实导。全县成立12个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风纪律督导检查组,明确督导检查对象、内容和工作纪律,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召开会议和个别谈话相结合,重点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和工作安排、人员在岗、工作落实、“一桌餐”、公车管理使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内容,对存在问题详细登记、认真汇总、及时反馈。
认真核查,严肃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口移交,督促相关镇街、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组迅速介入,认真核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和确凿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责令迅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并在全县范围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层层传导压力,有效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