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长安路街道仁义宏信股份集体经济合作社达2377平方米的商铺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本应是社区居民的“聚宝盆”,但已空置长达10年之久,集体资产浪费问题突出,集体经济合作社不但没有房租收益,还要承担一定的维护费用,群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强烈期盼能盘活集体资产,增加经济收入。
针对这一问题,碑林区纪委监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会同区城棚改事务中心、长安路街道深入分析研判,摸清闲置原因,指导协调街道、合作社发动党员、干部、居民代表共同出谋划策,推荐优质客户,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集思广益、联系商户。经多轮协商,敲定了多数群众都认可的承租方,商铺自2024年5月1日起租,租期9年,年租金94万元,每三年递增12.8万元,共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约889.5万元。
同时,为加强新增集体收入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颗粒归仓”细水长流,碑林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城棚改事务中心、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落实好租赁后续工作,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服务职能,租赁合同签订严格按照村集体“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房租收益等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布,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认可率,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发展红利。
随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断深入,碑林区纪委监委坚持以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起底问题抓整治、规范管理抓长效,督促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控制,加强指导与政策支持,共处置问题线索12件,立案6件,推动健全完善制度1项,推动解决突出问题17个,查处典型案例4个,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