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鄠邑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提升案件查办质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区纪委监委采取“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街道纪工委”的班子成员带“室组地”工作模式,通过集体分析研判、召开联动协调会议等方式,实现“室组地”之间的无缝对接和高效协作,有效破解基层人员能力不强、案件质量不高的难题,为专项评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区纪委监委制定详细的评查方案和评分细则,成立专门的集中整治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5个方面,对委机关、纪检监察组、10个街道和3个部局查办的集中整治案件进行“全面体检”。通过现场阅卷、集中评查等方式,共评查案件65件,查阅卷宗96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坚持立行立改原则,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进行处理;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求相关街道、部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共整改各类问题17件。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机关例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各部室深入学习、深刻反思,从而有效避免相同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鄠邑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以评促改提升办案成效,不断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