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同推进,召开部署推进会,印发《全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向9名各领域区级分管领导、15家区级牵头部门发送提示提醒函,切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区级牵头部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7个,自查排查发现问题33个,推动整改落实47个。
碑林区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领域,全面起底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未办结线索挂牌督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结;采取“小切口、大深入”方式,紧盯“保交楼、保回迁”项目,成立“一项目、一案卷”工作组、项目督导组,全面开展核查工作,按照“一项目,一案卷”精准画像,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此外,碑林区纪委监委积极利用监督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在全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公示受理范围、各牵头部门举报方式等内容,持续扩大群众知晓率、提高参与度。结合近期工作实际,制发工作简报6期,及时有效将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亮点经验转化为宣传资源和廉政教育资源,提高正面舆论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发挥特约监察员联系群众优势,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座谈会议,协助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过程中延伸工作触角,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权益。
下一步,碑林区纪委监委将围绕“四个聚焦”,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同深化“三个年”活动、推进全市“八个新突破”、“六个碑林”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查办典型案件,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落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