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积极探索有效监督执纪方法,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征询意见、走访调研、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廉政谈话、专项监督检查等措施,搜集整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以《监督意见书》形式在机关党组会上予以反馈,以督促改,力推机关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监督意见书》提出,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应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落实“作风建设强化年”“基层减负年”工作应加强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应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机关党组集中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党组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研究解决机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新提拔任用干部廉政教育;规范配合纪检部门证据调取的程序等方面内容,直面问题,不回避,不遮掩。
《监督意见书》形成了“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要求限时整改”的监督模式,建立了从“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提升”的工作闭环,达到了“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的监督目标,为机关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提供重要抓手,实现从“查找一个问题,发现一类问题,整改一批问题”的效果。
目前,已制定印发《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监督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对照监督意见,修订完善了2019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完成了与各部门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方案》并长期开展此项活动;修订完善《机关党组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集体廉政谈话制度,举办专题廉政教育3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下一步,纪检组将进一步用活用好《监督意见书》监督方式,通过参加驻在部门会议、深入一线走访,与工作人员面对面交谈,分析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廉洁风险点,跟踪督办监督意见等方式,不断提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监督韧性,让派驻监督更加规范、更加精准、更加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