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城区纪委监委召开廉政档案建立工作部署会,印发《新城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并就廉政档案建立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集体学习《新城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廉政档案的建档主体、对象范围、材料组成、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内容,要求各责任部门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统一标准与格式,确保档案信息收集工作高效推进,按照规定时限完成。
会议强调,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对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全面进行政治生态研判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立即行动,务实高效推进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要应建尽建,全面覆盖。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建立区管干部廉政档案,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建立联系监督或驻在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委组织部(宣传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廉政档案,确保应建尽建,不漏一人。要严格采集,分类归档。根据《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按照“一人一档”原则,为全区领导干部建立纸质和电子两套廉政档案,以便保存、调取、查询和移送。建档责任部门按照建档目录索引,收集包括干部个人基本情况、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追责问责、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廉政意见回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材料,严格甄别筛选,依次排序,分类管理,并根据职务调整进行动态更新或档案移送。要“建”“管”并举,“建”“用”结合。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对廉政档案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实现廉政档案管理规范化运行,适时对廉政档案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摸清领导干部“廉情”底数,为干部党风廉政精准“画像”奠定基础,做到抓早抓小,持续筑牢廉政防火墙,有效推动日常监督精准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