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莲湖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改革试点的“金标准”,扎实开展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群策群治,下功夫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两个责任”联动,每月坚持推进“五个一”措施。莲湖区委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并审议实施方案,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指挥协调、组织有力的工作体系。区纪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监督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6家牵头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当好专项整治“主力军”,每月坚持做到“五个一”,即研判一次、推进一次、督导一次、报告一次、通报一次,采取整治措施75条。区纪委监委会同区政府召开联席推进会议5次,下发《即知即改通知单》12份,反馈解决问题15个,编发《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简报》7期。
发挥协助职能,建立“调度+点评”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压茬稳步推进,形成党委把方向、政府职能部门抓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督导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协助推动作用,指导各牵头单位建立“三清单”“两台账”(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督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找准找细存在问题,抓小抓实推进整治,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统筹调动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17支监督团队力量,督促整改问题38个。发挥纪委六个协作区“室+组+街”联合协同工作优势,累计检查205次,督促解决问题101个,查处问题线索14件,处分14人。
履行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区级相关牵头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排查并处置行业问题749个。在交通执法领域,交警莲湖大队优化调整交通标志标线70余处,拆除设置不合理及非法标志42处,优化信号灯配时70余次,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点位17处。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区住建局对保障性住房住户开展入户核查,清退问题住户6户。在土地管理领域,资源规划莲湖分局通过及时提醒、发函催缴等方式,加大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在城市治理领域,区城管局拆除违规牌匾标识99个,对违规门头牌匾立案处罚536件。
强化系统施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从根源上杜绝问题滋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修订完善制度10条。在项目决策审批领域,区发改委制定《莲湖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版)》,做到交易目录内项目应进必进,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在财政资金监管领域,区财政局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制度,出台《莲湖区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方案》《莲湖区政府性资金存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暂行办法》,细化完善综合评价指标设置、评分标准和评价程序,规范有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莲湖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