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召开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推进会,就廉政档案建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今年以来,纪工委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规定》,并印发各部门、各单位,有序推进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全面掌握、综合评价。
会议强调,此次开展的廉政档案建档工作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有助于领导干部自觉架起“高压线”,设立“防火强”,起到警示教育与自我约束的作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在填报过程中要提高认识、理解到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明纪律、保证质量,层层把关、密切配合,确保建档工作高效推进。纪工委相关室要对廉政档案有关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不按规定填报、他人代笔填报或不如实填报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以保证廉政档案内容和报告事项的准确、全面、规范和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