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鄠邑区纪委监委聚焦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要求,对党的二十大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打出“查、管、育”组合拳,切实让纪律“长牙”、监督“带电”。
靶向“查”漏,构建立体监督网络。鄠邑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以“单位自查+联合督查”模式织密监督网络。一方面要求组织、人社部门和各街道、部门对照处分决定宣布及送达、职务变动、待遇调整、考核评定、影响期落实、回访教育、权利恢复等8项核心内容开展“地毯式”自查,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另一方面由案件审理室联合组织、人社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档案+数据比对核实”方式进行随机抽查,以“问题清单+整改通知书”形式限期整改。
精细“管”控,打造闭环管理体系。创新建立“三同步”执行机制:处分决定送达时同步发放《执行注意事项清单》,明确送达回执填写、处分决定宣布等6项具体要求;同步建立电子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对超期未报的单位发送《督办提醒函》;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同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存入受处分人员档案中,填写《处分决定归档情况登记表》,实现处分执行“一表通办”。特别针对涉及待遇变更的复杂案件,实行“纪委牵头、部门联办”工作模式,确保政策执行零偏差。
暖心“育”人,彰显监督执纪温度。在严格执行处分决定的同时,建立“回访教育+跟踪帮扶”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暖心回访,通过“一对一谈话+心理疏导”帮助受处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同步建立“执行效果评估体系”,通过查阅整改资料、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处分决定执行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进行评价,推动处分决定执行从“事后监督”向“全程质效”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处分决定的执行模式,以‘全流程可追溯、全环节可管控’的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鄠邑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胡伟军、张元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