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容错纠错机制和《西安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以来,临潼区纪委以“六抓”推动工作落实,坚决贯彻省市要求,旗帜鲜明的为敢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担当,树立正确的干事创业导向,鼓励党员干部积极创新、勇于探索,为全区追赶超越凝聚正能量。截止目前,全区共办理容错纠错案件6件,容错纠错8人,走在全市前列,创出了容错纠错的“临潼经验”。
一是抓学习,迅速落实容错纠错要求。省委容错纠错机制和《西安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后,临潼区纪委高度重视,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家辅导、案例剖析等形式及时学习新精神、领会新要求,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转变过去“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思维意识,使全区纪检干部充分认识到容错纠错是实现追赶超越的需要,是加快转型发展、激发精神动能的需要,切实打消“不敢容”、“不愿容”的思想顾虑。
二是抓规范,不断完善容错纠错程序。坚持在学习中思考、在实践中运用,主动与其他区县交流,学习经验。在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容错纠错程序,将工作流程细分为提出申请、审查受理、调查核实、审查认定、报送审批、反馈纠错、跟踪回访等八个步骤,确保容错纠错有方法、有技巧,真正做到坚守原则、严格把关、规范处置,切实解决了“容什么”“如何容”的问题。
三是抓质量,加快提升容错纠错水平。通过研讨交流、专题培训、集体会诊等方式,对容错申请、容错报告的撰写、证据材料的搜集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将省市部分容错纠错典型案例下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定《容错纠错案例模板》,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的能力素质,切实解决了“不会容”的难题。
四是抓落实,夯实各级容错纠错责任。将容错纠错机制的贯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巡察监督和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下达量化任务,以协作区为单位定期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不断夯实监督责任;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确保容错纠错机制在全区落地生根。
五是抓典型,树立鲜明容错纠错导向。坚持同等对待,对给予容错的干部一如既往信任支持,公道公正评价使用,树立起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西安远秦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增红,为缓解光机电项目资金压力,在未经董事长审批的情况下,将研发基地15号楼予以出售,李增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2016年12月区纪委对其进行容错,2017年4月李增红因在工作中敢于担当、认真负责,被任命为工业组团财政局局长,成为被容错后全区提拔重用的第一人,形成了有效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了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下一步,临潼区将梳理一批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在网络、报纸、电视和全区重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切实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担当、宽容失误、允许试错的干事创业环境,让干部放下顾虑、撸起柚子、甩开膀子加油干,汇聚起全区追赶超越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