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

来源: 鄠邑区纪委           时间:2017-12-15 10:33

  今年以来,鄠邑区纪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为突破口,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扎实安排,精心部署,强化监督检查,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了群众获得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 

  鄠邑区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一是扎实安排部署监督执纪工作。年初,在区纪委全会上,将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与基层纪委签订了目标责任书。314日召开工作会,426日召开推进会,515日召开专题会,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学习了《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追赶超越的实施意见》《西安市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711日,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召开落实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召开镇街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会议,进一步明确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责任。二是建立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信访室、案管室、宣教室和各派驻纪检组、各镇纪委的工作职责,夯实了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三是明确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坚持从农村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残疾贫困人员保障等25项重点内容入手,围绕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四个方面,集中开展“六个一批”(排查一批线索、督办一批问题、问责一批人员、查处一批案件、通报一批案例、完善一批制度)工作,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开展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区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监督检查,通过对典型问题的重点督办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部门责任,压实基层责任,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取得实效,确保在上级检查中取得好成绩。一是深入基层一线,走村入户检查。区纪委成立11个检查组,由区纪委常委带队,各镇(街道)纪(工)委密切配合,携带2016年以来工作台账,分批次深入到贫困村、重点村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行政村进行入户调查,对危房改造、低保五保等情况逐一入户现场核查,对省市交办问题集中的村子重点检查。二是对脱贫攻坚工作部门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921日制定印发《鄠邑区2017年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共分7组,由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领导带队,从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区纪委相关室和区扶贫办抽调精兵强将,对照区脱贫攻坚8555评价办法对区脱贫攻坚“八办两组履职履责情况、各镇街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及省市区各级部门检查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责问责。1122日按照区脱贫办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鄠邑区脱贫攻坚执纪监督工作组冬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执纪监督工作组2017年冬季、2018年春季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124日区纪委抽调6个纪检组和区委办、政府办、区扶贫办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区14个镇(景区管理局、街道)、脱贫攻坚19个专项组、各驻村工作队和“四支队伍”、帮扶干部派出单位“冬春行动”工作任务推动情况、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223次,走访行政村518个,走访贫困户2324户。 

  三、加大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区纪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腐败毒瘤。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升干部工作作风。一是多渠道搜集问题线索。利用区纪检监察网站“举报平台”、信访举报电话84820111、举报箱,全方位、多渠道搜集问题线索。设立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举报中心,向全区公布举报电话12388,接受群众发现的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对举报的问题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投诉55件,梳理问题线索42条。二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一季度、二季度和三季度末,区纪委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15个镇(景区管理局、街道)2017年各季度执纪审查工作和查处扶贫领域微腐败工作进行了通报,公布了各镇线索处置、立案、结案、处分四项数据,对监督执纪工作落后、查办案件数量较少的4个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现场问询约谈。区纪委按照“严肃问责、顶格处理”的原则,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做到有案必查,决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区纪委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他处理208人。三是对履职不力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区纪委制定《鄠邑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应予问责的十二种情形,同时对问责方式、问责程序进行了明确。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严肃问责。102日至106日,根据区脱贫攻坚督导组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按照区委安排,区纪委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分多个组连夜对30个单位工作存在问题进行核查,对12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73起,共问责处理264人。 

  四、坚持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 

  区纪委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弘扬脱贫攻坚工作正能量。一是通报曝光常态化。对扶贫工作中发现和查处的问题及时向全区进行通报,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曝光。要求全区各单位加强通报曝光力度,对各单位内部通报的违纪问题区纪委收集汇总后进行集中通报曝光。20171-11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2起,涉及103人,其中包括单位领导、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村干部各个层次的人员,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形成持续震慑。二是警示教育见实效。区纪委要求全区各单位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区纪委关于扶贫脱贫领域失职失责和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以案为鉴,进行警示教育。广大干部以典型案例为戒,深刻反思,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锲而不舍抓好廉洁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筑牢遵守脱贫攻坚纪律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