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至11月份,蓝田县纪委充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21件,增长78.23%,结案212件,增长73.7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0人,增长72.13%,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15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0人,增长72.13%。其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78件93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件40人,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89件130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这是蓝田县纪委日前晒出的运用“四种形态”的“成绩单”。
“治病救人”早预防。蓝田县纪委先后出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及规范纪律审查、问责工作等配套文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教育预防的原则,围绕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各种手段,早提醒、早要求、早打招呼,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对一些轻微的问题发出黄牌警告,教育提醒其不要再犯错误,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从严执纪重关爱。坚持初病早治,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动辄则咎、铢锱必较,对于该处分该处理的人和事绝不手软,坚持定期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对主动开展问责和查办案件的镇(街)和部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加分并在全县范围通报表彰,教育引导轻违纪党员干部及时收敛收手,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做到处理措施逐级递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真正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紧盯少数治重症。突出“三种人”和“三个时段”,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点从转变执纪方式、规范线索处置、加大初核力度、加强协作配合等方面加快执纪审查效率。不断加强办案协作,使纪律审查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充分发挥各部室的办案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对碰触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及时拉回正轨,避免滑向“阶下囚”的不归路。
清除毒瘤务从严。该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到底、严到位、严到要害处,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根除毒瘤、务必从严,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对严重腐败分子,除通过纪律处分予以惩戒外,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查处“极极少数”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1至11月份,全县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