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

来源: 雁塔区纪委           时间:2018-07-25 09:57

  今年以来,雁塔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和权限手段,充分发挥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作用,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快“两委”干部深度融合。采取“面对面”“一对一”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室(部)负责人、干部之间互结对子,互助互学,促进感情融合。组织各室(部)之间围绕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开展一次业务讨论,促进业务融合。新增4个纪检监察室,将转隶干部交叉安排在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宣传部等部门,促进岗位融合。 

  严格规范调查措施使用。制定印发12项调查措施对应的制式文书,对适用范围、审批流程、具体要求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高标准建成办案谈话室,与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签订《“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12项调查措施使用情况监督,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确保调查措施使用严谨规范。 

  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1-6月,全区使用谈话291次、讯问36次、询问58次、查询43次、调取29次、扣押1次、勘验检查5次。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使用留置措施,先后使用留置措施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在运用留置措施、移交司法机关等方面积累丰富的“雁塔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