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多措并举开创案件审理工作新局面。
积极转变审理理念。全区案件审理工作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以法律为准绳”,将严格执纪执法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准确把握案件本质。审理时综合考虑被审查调查人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情况,将违纪与违法区分开来,既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又提高纪、法处理的综合效果。
严把审理工作“五关”。一是把好受理关。案件受理后制作阅卷笔录,在受理初期全面把握案情;二是把好证据关。注重审理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三是把好定性关。定性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四是把好处理关。处理时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五是把好文书关。对文书质量严格规范,用好纪言纪语和法言法语。
主动加强协调沟通。移交审理后,积极与相关办案室对有关事实认定、性质归类、条规适用、语言表述等问题展开交流与沟通;以“街案区审”和评审检查为契机,对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强化督促指导,提高案件质量;对定性有争议、取证有难度的涉嫌犯罪问题,及时商请检察机关介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组织人事部门,并要求被处分人单位提供《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确保处分执行达到100%。
审理程序严格规范。工作中坚持做到“六看”:一看证据是否合法,二看手续是否齐全,三看程序是否合规,四看环节是否到位,五看定性量纪是否准确,六看条规是否适用。
处分执行及时到位。作出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决定后,及时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并要求填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在一周内予以宣布。做到“六个到位”:即处分决定宣布到位,装入人事档案到位,降低工资级别到位,影响调资年限到位,影响职务升降到位,影响考核档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