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鄠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近期,鄠邑区纪委召开会议,专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中省市领导批示精神,以及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两条例一办法”, 重点解读了《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对近期鄠邑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的梳理,重点针对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强调,秦岭是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干部要扎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监督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对秦岭北麓保护重点工作和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优化改进生态保护工作的粗放作风,坚决治理"庸懒散"导致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通报了目前鄠邑区涉及的需要整改落实的违建项目,要求区纪委各室、派驻纪检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中省市领导批示精神,认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中省市各督查组的检查,逐一梳理问题,如实汇报工作;各综合科室要对2014年5月13日至2018年7月底的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安排、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执纪问责的结果、主要领导活动进行梳理总结;派驻纪检组要对环保、水务、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职能等资料进行整理,完善过程管控;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增强政治敏感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铁军精神,全力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