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上半年立案审查调查127件处分86人

来源: 雁塔区纪委           时间:2018-08-01 10:03

  2018年上半年,雁塔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凝聚合力,精准发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上半年,全区共立案1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移送司法4人。 

  一是“物理融合”产生“化学反应”,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通过谈心谈话、业务培训、互结对子、以案练兵等方式,“两委”干部感情、思想、业务深度融合,转隶干部学纪律,纪检干部学法律,各自补齐业务知识短板,让纪法思维得到有效衔接,实现了“1+12”的效果。雁塔区监委成立5个多月以来,先后对8名违纪违法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使用谈话291次、讯问36次、询问58次、查询43次、调取29次、扣押1次、勘验检查5次。其中,移送司法4人,在运用留置措施、移交司法机关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雁塔经验”。 

  二是利剑高悬,反腐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雁塔区纪委监委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上半年,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291件,同比增长15.02%;立案127件,同比增长17.59%;立案率4364%;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13人;查处乡科级干部18人;运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16人、4人;党内问责16人。其中,立案率、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运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处理人数等4项指标均位列全市第一。 

  三是围绕中心、聚焦民生,服务追赶超越成效更加显著。围绕中心工作精准发力,扎实推进“三个助力”,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微腐败以及营商环境、扶贫领域的线索,重点核查,常委盯办,定期报告。上半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立案9件、微腐败立案23件、助力生态环境领域立案12件、助力营商环境领域立案4件,助力精准扶贫领域立案1件。 

  四是从严监督执纪,运用“四种形态”更加积极主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的意识更加强烈。上半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6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5.04%;第二种形态73人次,占27.44%;第三种形态16人次,占6.02%;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1.50%。全区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173人,同比增长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