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开展“3+2”专项治理活动

来源: 周至县纪委           时间:2018-08-10 09:31

  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正“四风”,周至县纪委围绕省纪委“五个重点专项”工作,积极开展“3+2”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明察暗访。由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重点围绕作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等三个重点方面和私车公养、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两个方面问题线索群众反映较为集中情况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明察暗访,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清查信访线索。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以来涉及上述五项问题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信访举报线索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 

  核查资金账目。由县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核查县级相关部门资金账目,深入挖掘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和报销个人花费、私车公养、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等问题线索。 

  开展专项检查。由各镇街、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对各镇街、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尤其是五项突出问题,通过查阅资料、重点谈话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 

  加大查处力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将“3+2”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力抓手,持续进行严查狠纠,始终保持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将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及时进行约谈督促。 

  紧盯重要节点。针对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纪律警示教育在前、廉洁过节提醒在前,开展明察暗访,保持纠正“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重要节日前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