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强力推进五个重要专项工作

来源: 高陵区纪委           时间:2018-08-24 09:50

  今年以来,高陵区纪委监委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五个重要专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追赶超越的保障作用。 

  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先后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14个,印发统筹安排类通知12个,转发典型案例通报8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及其他新表现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出存在问题36条,制定整改措施37条;开展“一桌餐”“禁酒令”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全区党员干部签订入学招生中不打招呼、不说情、不批条子承诺书7857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人。 

  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2018年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计划》《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明确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重点及工作职责;联合区委督查室、区脱贫办等,对全区5个涉贫街道的66个涉贫村及346户在册贫困户、156户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检查扶贫干部责任落实情况和纪律作风情况,共发现问题13件,已通报全区并整改到位。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1人,给予提醒谈话1人。 

  加大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去年以来“扫黑除恶”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制作并张贴“扫黑除恶”征集问题线索公告1000余份,组织各街道纪工委、各有关派驻纪检组开展专项检查4轮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先后对涉黑涉恶问题立案2起,党纪处分2人。 

  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风纪律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与环保、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对职能部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一并问责到位,倒逼相关职能部门从严要求。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追责问责党员干部10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62人。 

  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问责。将微信、邮箱、微博等举报方式纳入线索举报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受理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线索6条;每季度对全区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走访,向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发放“投资环境投资服务卡”1500余张;发动群众力量,在7个街道设置营商环境监督员110名。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4人。